1/1页1 跳转到查看:43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劳动合同法在餐饮业受冷遇

劳动合同法在餐饮业受冷遇

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,实施半年多来竟在部分地方的餐饮行业受到冷遇。记者近日在辽宁省一些城市发现,餐饮行业不签劳动合同成了普遍现象,部分餐饮行业老板也以“员工有书面保证”为由放任不签现象,其背后暴露出的保险制度缺陷值得警惕。
  “签劳动合同是个赔本买卖”
  今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正式实施,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尴尬。来自内蒙古赤峰市的18岁女孩韩某在沈阳市和平区一家酒店当服务员,始终未签劳动合同。她告诉记者,“如果签劳动合同,自己也受约束,想走就不那么容易了,像现在不签劳动合同,选择余地很大,遇到待遇更好的,随时可以跳槽。”
  在沈阳另一家酒店当保安的黑龙江青年孙某也表示,哪里钱多就到哪里,签了合同就不自由了,而且还得交保险,企业缴保险的钱也从自己的工资里扣,以后回老家又带不走,还不如把这个钱每个月发给自己。“签合同是个赔本买卖,谁傻啊!”孙某这样忿忿地对记者说。
  据抚顺市一家酒店的经理证实,目前他们酒店的100多名员工中,仅有16人签订了劳动合同,大家之所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,一来没有合同可随时离开,二来每个月也不用扣钱缴保险。
  记者在采访中得到确认,时下在餐饮业行业中,服务员比较紧缺,从事服务员岗位的大多是18岁至25岁间的年轻男女,且外地人居多,职业流动性大,他们最关心的是每个月拿到手的有多少钱。而部分餐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,不仅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部分要从员工工资中扣除,连企业缴的那部分也要从员工工资中扣除,这大大影响了员工签劳动合同的积极性。
  知法“犯法”暴露保险制度缺陷
  既然餐饮业的多数员工不签劳动合同,那么如何应对执法检查呢?记者发现,在现实中许多员工都出具了书面保证,本人不愿意签劳动合同,餐饮老板就此找到了“台阶”,试图以此蒙混过关。
  记者就此向辽宁省、沈阳市的劳动执法部门询问,执法人员回复称,这样做肯定不行,是知法‘犯法’的行为,根据相关规定,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将面临处罚,即使劳动者本人书面提出不愿意签劳动合同,也没有法律效用。劳动执法部门还表示,不签劳动合同要严惩,比如施以罚款等。
  劳动合同缘何在一些行业遇冷?记者向人大、劳动执法、保险、专家学者等探究了解到,根据规定,员工签订合同需要购买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这几项险种,养老保险虽然可以转移到新单位继续参保,而目前在城市办理的养老是无法转移到农村的,但餐饮业员工多数是农村户口。即,外地人在一个城市缴了保险以后,不能转回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。
  此外,根据现行的保险政策规定,外来人员要在同一个城市缴费满15年后,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。然而餐饮服务业是一个流动性很强的行业,很难保证一个人在一个城市干满15年。
  针对社会保险异地缴纳不畅通的现实情况,沈阳市人大代表、全国个体劳协副会长王秀华建议,国家应尽快采取措施,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的实施,对于流动人员建立一卡制,实行全国联网,消除异地保险接续不畅的情况。辽宁社科院研究员冯昀则认为,目前我国劳动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相对复杂,保险关系无法转移,外地人在一个城市缴了保险以后不能转回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,导致保险中断。这就造成了餐饮服务、建筑施工等流动大的行业的员工不愿签劳动合同,影响法律的实施,应该引起关注并完善制度尽快加以解决。
最后编辑yiruicy123 最后编辑于 2008-08-05 20:52:19

TOP

 
1/1页1 跳转到
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